公开表决也就是说所有财务开支都不能只由极个别人决定,最起码要有三人以上拥有知情权,定期要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除非是特别重要、涉及战略布局的财务支出,能公开的要公开给内部人员监督。
终身追责的黑名单制度就更恐怖了,甚至稍微有点不合规。
一个公司的领导他可以贪,可以联合外人里应外合吸公司的血,甚至可以搞垮这家公司,但是他贪的这个钱永远花不了。
不仅他花不了,就连他的后代,他的亲戚或是亲戚家的孩子,永远也别想从中受益,反而要为他的错误买单。
一旦上了黑名单,所有李昊名下以及有深度关联的企业都会对他家关上大门,原有的福利一概取消。
就算他们带着钱逃往国外也得一辈子躲着,一旦被察觉,等待他们的就将是疾风暴雨般的打击。
国外瘾君子多的是,有的是人为了几千美金愿意铤而走险,若是谁愿意后半辈子和家人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当个老鼠人,李昊也就认了。
有些人对李昊这个狠辣的手段不满,认为李昊有些坏规矩,哪有祸及子孙后代的,这又不是古代封建王朝,最起码也要让孩子能吃饭啊。
李昊却有不同意见,靠,那些人都那么不要脸要砸碎多少人的饭碗了,我还管他家人吃不吃饭?没弄死他们来个九族消消乐已经是自己够文明了,而且李昊也没禁止他去别的地方工作啊,反正我不要就是了。
李昊野蛮么?看看国外,多少人因为坏了规矩,诈骗了那些大佬们的钱,导致自己一家喜提地狱终身游套餐的?去了解一下那个英国富豪林奇,还以为这种事是玩笑么?
其次是决策制度,李昊选择了执行总裁轮换制和集体决策制度。这个就很好搞了,后世有人做出了榜样,自己还不会有样学样?
这种制度唯一麻烦的就是容易扯皮,影响到公司运营,所以李昊干脆抄作业就抄到底,将决策权分散到各个层级和部门,并通过授权将部分决策权下放给下属组织和员工,以提高决策效率和激发创新,再一个就是保证公司时刻能够流畅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