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谢兰安抚谢爸欣慰,了解真相谢兰感动

最纯洁的爱 快乐的豆浆 1372 字 10个月前

谢爸又急不可待地问道:“我在她身上可花了不少钱呢,这些钱能还给我不?”

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说:“在同居期间两人一起得到的财产,先由你们自己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按照照顾没犯错一方的原则来判决,而且肯定不会损害合法婚姻那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哈。”

谢爸气不打一处来,愤愤地问:“我跟她住在一起的时候,我俩谁都没有工作,当然就没有收入,都是我在养她,花的都是我的钱,我所花掉的钱能否让她还给我?”

工作人员很认真地回答:“重婚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你在共同生活期间为对方支出费用属于财产损失,这在法律规定的可请求赔偿范围内,你可以尝试主张让对方偿还。”

这时,负责夏莲案件的民警走上前来,向谢爸询问道:“重婚罪通常属于自诉案件,需被害人主动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受理。您是否要对夏莲追究刑事责任?”

谢爸恶狠狠地答道:“追究!我要让她受到法律制裁,把牢底坐穿!”

谢兰向办事民警询问:“若我们追究夏莲的刑事责任,她会面临怎样的判罚?”

民警回复:“按照她这种情况,将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判罚太轻了!”谢爸满脸不满,抱怨道,“她把我害得这么惨,却只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太不公平了!”

谢兰满脸疑惑地询问:“夏莲处于已婚状态,她究竟是如何与我的父亲在民政局成功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的呢?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过程中难道不进行严格审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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