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是饭量大。干吃人头大的馒头,我也能来俩。”
秦宫拉过了一盘九转大肠:“要不然,我凭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她说的不错。
她自从去了白云观后,力气就一天比一天大。
饭量也是与日俱增。
而且还是标准的肉食动物。
平时在单位、参加酒局时,宫宫的饭量看上去也就比普通人大一点。
事实上呢?
秦宫要想吃饱,全靠嘴儿闲不住的吃零食。
藏边牛肉干,是她的零食最爱。
有两点必须得说清楚。
一。
单纯从食物学的角度来说,喜欢吃肉的人,汗毛孔都会粗大,有臭腺。
这是因为摄入高蛋白后,人体得及时分解某些东西,导致了汗毛孔的粗大。
分解不了的那些东西,积攒在体内后,就会形成臭腺。
(这一点可参考欧美帅哥。)
秦宫却是雪肤如绸缎,几乎看不出汗毛孔。
也没什么臭腺,李南征可作证。
在她汗如雨下时,反而会有若有若无的幽香。
二。
饭量超级大的人,基本都是胖子。
可身高169cm的秦宫宫,不但身材比例可去当模特,体重也仅仅是57公斤左右。
远比那些身高170,体重45公斤还被称之为女神的女人,健康好看了太多倍。
堪称食肉大魔王的秦宫宫,有这两个特点,无疑是相当反人类的。
她偏偏又相当合理的存在。
“老头。为什么在九个月之后,我们才能恢复正常?”
在沈老爹又抢走那盘九转大肠后,秦宫顺势捧起了海米蛋花汤,咕噔咕噔的喝了起来。
哼!
沈老爹满眼心疼的看着那碗汤,冷哼一声:“天机不可泄露。也许十多天后,你自己就能顿悟。”
他连忙打包。
带着两个菜,两盒烟一瓶酒,就像被狗撵着那样,逃出了606包厢。
生怕秦宫宫追出来。
沈老爹电梯都不敢乘坐了,直接步行六楼,出了酒店。
抬头。
看了眼午后一点的太阳。
喃喃自语:“真没想到冥冥之中,为确保那两个小小棒槌,能平安降世。竟然这么早的,就不许小棒槌被人碰了。看来小棒槌和某贼在一起时,玩的比较花。要不是担心小棒槌的情绪,会影响那两个小小棒槌的发育。哼哼,我老人家只会闷死驴!让她在得知自己竟然有喜之前,昼夜寝食难安。”
呼。
有风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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