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嘛,就是管管党务、管管政务,让她去发展经济,等同于对牛弹琴,没有什么好商量的。
陆青云没有想到,朱明娟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酒烧到了自己头上。
朱明娟上任的第二天,提议召开了镇党委会,副镇长以上的系数参加,上来就提出了三条。
第一就是党政分工要明确:镇党委管人事,南治镇的任何人事调动或者安排,必须经过镇党委的批准。
镇党委是谁?自然就是她朱明娟了。
这一条,名正言顺,在哪个乡镇都是这样规定的。
但都只是说说而已,真到了人事安排,还是要商量着来。
但陆青云隐隐的听出了朱明娟的强势,人事大权,她必须说了算。
第二就是南治镇党政分开开会,镇书记跟镇长之间,今后通过碰头会解决问题,非大事今后尽量不召开全体镇党委会。
陆青云闻出味道来了,自己在南治镇多年,几乎所有的党委都支持自己,都站在自己这一边。
一旦召开党委会,只要陆青云提议什么,基本上都通过。
朱明娟这第二条,就等于切断了陆青云的权利之杖,最起码是,陆青云的人事权利,全被剥夺了。
陆青云清楚的很,党政开会分开,自己虽然也是副书记,但在党委却是少数人,很独立,陆青云看出来了,如此强势的朱明娟,用不了多久,就会把南治镇党委,收拾的跟铁桶一般,自己便成了桶中之鱼,任她宰割。
最狠的还是第三条:今后在南治镇,不管是镇党委还是镇政府,任何重大事件,都必须接受镇党委的审查和监督,名其曰,接受党的领导。
朱明娟引经据典,说的冠冕堂皇,陆青云还真在文字上找不出毛病。
谁敢说自己不接受党的领导?除非不想干了。
陆青云明白了,南治镇不只是来了一个镇党委书记,她还是自己观音娘娘,自己倒成了孙猴子,一旦不听她招呼,那紧箍咒可不是好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