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朗脚步停滞了一下,拉着我疾步走往海鲜摊位,闷声说:“今晚做十三香龙虾。”
出国一趟,王洛萌还真是性情大变呀,从一个喜欢与我打架的糙汉子变成了一个连我喜欢吃蒜泥龙虾都知道的小暖男。厉害了,果真男大十八变。
不对,是我喜欢吃蒜泥龙虾嘛?我什么时候喜欢吃这个了?如果我没记错,是小晶晶喜欢吃蒜泥龙虾吧。我对海鲜这些东西从来都不太敏感,尤其是龙虾,少吃一点还好,吃多了还会过敏。
我停步,拉住颜朗说:“换个其他的吃吃吧,我不太想吃龙虾。”
“是真的不喜欢吃,还是不喜欢吃我做的?”颜朗反问我。
我说:“是真的不喜欢吃,你别听王洛萌瞎说,我对海鲜过敏的,你忘了上次那罐海鲜酱?吃完了我脸上长满了红痘痘。”
先前一直阴郁脸的颜朗终于扬眉笑了笑,说:“行,吃别的吧,今晚你想吃什么?”
我踮起脚尖,附在颜朗耳边轻声说:“想吃你。”
颜朗拉过我双手,与我十指相扣,低头贴近我侧脸,温热呼吸撩动我耳廓,说:“回去让你吃个够!”
粉色的衣柜,粉色的梳妆台,粉色的帷帐,粉色的窗帘,粉色的地毯,粉色的床单被套……卧室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粉色。房子装修时,颜朗问我意见,我说风格无所谓,但我偏爱粉色。想来我只是随口一说,不料颜朗却将它放在了心上。新婚当天,当我走进卧室时,目瞪口呆!险些儿以为自己是个粉粉嫩嫩萌萌的小公举了。
当然目瞪口呆的不止我,还有我那些亲戚和同学,整个粉色系的装潢设计,温馨甜美又不腻歪,看得人少女心爆棚。同学都夸我找了个疼爱自己的好老公,我陪笑了几声没有多说,心里想:都是相亲认识的,哪有什么疼爱不疼爱,过得下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