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成谕道:“那便多准备一份,我也还没用过。”
“是。”彤云低头道,“那奴婢进去叫小姐起床了。”
“去吧。”
彤云推门进屋,看到林戈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连忙把手里抬着的洗漱用品放到一边的架子上,走过去扶林戈:“小姐。”
林戈目光看着门口,彤云知道她在问什么,她低声在她耳边道:“是少爷在外面呢,也不知道他来了多久,奴婢一过来就看到他了。”
林戈点了点头,掀开被子下了床。
彤云给林戈拿衣服过来,一边帮她穿,看到她身上衣服的颜色,又忍不住笑道:“小姐,少爷今日穿的衣服也是这个颜色的,你和他的衣服看起来很是相配。”
她说着,抬起头看了看林戈的神色,林戈面上淡淡的,倒是没有不高兴。
只是换好了衣服,她抓着衣摆在铜镜前看了好几眼。
作者有话要说:
楚成谕内心:这是告白→告白了!→四舍五入就,失眠了是我和林戈在谈恋爱了!→天呐谈恋爱的第一天
第11章 十一
“小姐,那我去叫少爷进来了。”
林戈洗漱完,随手从榻上拿了本书坐到了桌边,楚成谕从门外进来,见她手里捧了本书,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挑了挑眉,倚在门边看她。
他只觉得自己眼前的这个姑娘哪里都好,眼睛好看,眉毛好看,冷着脸的时候好看,笑起来的时候也好看,瞪他的时候更好看,名字也好听。
“林戈。”楚成谕出声喊她。
他声音不大,却也正好够林戈听到。
林戈自觉,自己的名字也没什么特别的。
她六岁那年,家乡大灾,她爹娘带着她逃灾的路上都死了,她被暗门的门主带回了门派。
门主告诉她,进了暗门,俗世前尘就通通都不算数了,从今往后她的命就是暗门的,她是他们那一批第十六个被门主带回去的,训练时,别人称她为十六。
出门派时她十四岁,师姐说,行走江湖,须得有个自己的名号,不能再用数字称呼自己。
林戈脑子里第一个想起来的,还是自己本来的名字,她想起她爹夏日小憩时总要叮嘱她一句,林戈,别乱跑。她娘总在吃饭时把最好吃的留给她,对她说,要把好吃的都留给我们林戈。
她爹娘临死的时候,塞了四个馒头在她怀里,对她说:“林戈,要活下去。”
自她杀第一个人起,林戈便只是一个杀手代号,只有门派里的人知道她的名字,她们以为她当自己是最利的那把利刃,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名字是如世间所有普通人的一样,是她来人世时她爹娘所赐予的。
而如今这个名字在楚成谕这里,又仿佛成了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他叫她的时候,那两个字好像含在他舌尖转了好几次,然后珍而重之的喊出来。
林戈能听到自己的胸腔里的心一下比一下重的跳动着。
楚成谕看到林戈从听到自己喊她以后就怔怔地坐在那里,她明明是抬起了头看着他的,但她的眼睛却又好像在透过他看别的什么。
楚成谕走过去,蹲在了她身前,林戈眼睛闪过一丝讶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