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悄握着老式英雄牌钢笔的手一顿,笔尖处漏了些蓝黑墨水,在纯白的笔记本上晕染开一朵墨花来。
她轻轻地“啊”了声,猛地抬手,有些恼。
南希左手撑着脑袋,右手还拿着签字笔在语文试卷上勾勾画画,听到动静侧目看了眼孟悄。
她微叹了口气,左手继续撑着头,另一只手放下笔在单人课桌的正前方连着扯了三张卫生纸递给隔壁桌的孟悄。
孟悄接过把它们捏成纸团按在墨团上。
“都二十一世纪了,哪儿有高中生还喜欢用钢笔写字的啊?”南希收回手来,拿起自己的签字笔在新的题干上勾划关键词。
孟悄将纸团扔进桌面的迷你垃圾桶里,弯了弯嘴角,没应声。
反正这样的话也听了很多遍了。
她改不掉用钢笔写字的习惯,小学刚升入初中时,作业变多,好多人都嫌钢笔写字不够快,又漏墨还浸页,孟悄也是这么觉得的。
于是她钢笔收起来兴致勃勃地买了几只签字笔,一只都还没用完,她就用不下去了。
她总觉得在家里静静躺着的钢笔像是被她抛弃了一样。所以又重新开始写钢笔字,一直用到现在,任谁劝都没有再尝试过。
她喜欢钢笔,她也不知道理由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可能喜欢本身就是意义。
孟悄抬手抠了下额头,缓缓转身,动作慢得像疯狂动物城里的树懒。
她薄唇微张,“奶昔,宋九歌....”
南希闻言坐直了身,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你真喜欢他?”
孟悄扯着手指轻轻点头。
南希嘴角抽了抽。
这姑娘从宋九歌走开始就没有再提过他了,她还以为孟悄高一说喜欢他就是心血来潮。
南希早该想到的,孟悄这人轴成这样,要这么快就放弃了,那还真不是她了。
想通了也没什么惊讶的了,南希回过头来盯着桌面上平铺开的语文试卷,“随便你吧,加油!”
好像那位大佬看上去脾气不怎么好,情商不怎么高,性格有点差劲儿以外,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
“你说....我要不要去挑战一下他的权威什么的啊?”
孟悄还极其认真的面向着南希,但南希头都没抬,随口应道,“帮你复习一下,宋九歌被弄回老家借读一年的原因是,他把他亲弟弟揍进了医院。”
那按照言情小说的发展趋势,她就应该去挑战一下他的权威了。
“后宫的娘娘不都是这么引起皇上注意的么?还有霸道总裁嘛.....呵,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
南希斜瞄了一眼压低声音说话的孟悄,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这姑娘慢热,没个三五年混不熟,所以大家都觉得她是个高冷小女神.....
但....这才是她。
“别影响我学习,我要保住自己的地位。”
宋九歌不在她当了一年的年级第一了,她可不想再做回万年老二。
孟悄眯起眼睛笑,脸颊上的梨涡明显,特别有初恋的感觉。
“不可能,好好珍惜。”
她说完就回过头来了。
好好的姑娘就长了张嘴。
南希话到嘴边,顿住,抿着唇。
大数据显示,男孩初高中进入叛逆期和青春期,会格外的不听话,而被要求必须遵循父母强制性的决定只会让青春期的小孩更加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