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光束的倾斜程度,应该不早了。郑秋实下床,从里间蹭到堂屋,堂屋没人,他掀开锅盖,锅里躺着两个水煮蛋。
郑秋实拿起一个鸡蛋,剥壳,三两口就吞完。
凌难不知道去哪了。
郑秋实发现桌子上放着毛笔和墨汁,还有一张纸,他拿起一看,字体工整、有力,这字没练过几年还写不出来。
上面写道“我去田里干活锅里有鸡蛋 午回凌难”
这是凌难的字,没想到一个丑穷哑巴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
郑秋实又想起凌难的手,那么漂亮白皙,一看就不是常年做农活的手,难道凌难以前是个读书人?
之前郑秋实在村里疯跑时,了解到凌难的一些情况,好像说他是个孤儿,无父无母,难道是因为家境原因读书读到一半辍学了?
郑秋实心里生出一丝怜悯,古代人会读书写字的人可不多,像凌难这样勤劳老实的就更少了,就是不会说话,不然也不至于连个媳妇也讨不到,还要去捡。
难怪凌难对自己那么彬彬有礼,原来是个读书人。
郑秋实把信放回去,估摸着也快到正午了,他推开堂屋大门,坐在门槛上,等着凌难回家。
凌难倒是没等回来,却是等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村妇。
那村妇穿得整洁,深红色棉麻衣,盘着个头发,偷偷摸摸地躲在篱笆外的草堆后面,眼珠子简直要贴到郑秋实身上去了。
深红棉衣太显眼,郑秋实确实不好装作没看见,想来应该是村上人,于是主动打起招呼:“哎,那个婶婶,有事吗?进来喝口水啊!”
村妇本以为凌难娶的哥儿疯疯傻傻,没想到昨儿早的疯哥儿今早说话却有几分样子,她也不好意思装糊涂,从草垛里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