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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照野咬重字音,“身强体壮。”

“对。”

照野意味深长地问:“你最喜欢这一点?”

“不是……”越描越黑,弥弥扯开话题,“别说这个了,你和哲哲是不是有什么过节啊?我以为你们要打架……”

照野不屑地说:“真要打,他抗不过三分钟……”

照野和哲哲的渊源,得从许久之前说起。可能是五年,可能是十年,照野记不太清了。

那时的照野和现在变化不大,不爱交友,人狠话少。但哲哲和此时大不相同,以前的哲哲阳光可爱,天真烂漫,喜欢一个女孩儿,就全力对她好,从不沾花惹草,到处留情。

哲哲喜欢的女孩叫沉莺,是一只黄鹂鸟,有一副动人的歌喉。

沉莺和哲哲的初遇是在大街上,她用最简陋的设备唱歌,他为她驻足停留。

哲哲每天准时去听沉莺唱歌,一来二往两人相识相恋。

沉莺搬进了金花小区,坠入爱河的哲哲占有欲作祟,不想让沉莺再去街头卖/唱,只想让她为他一人唱歌。他建议沉莺换一份工作,沉莺不愿。

两人发生争执,都是青涩执拗的初恋,谁也不让谁,沉莺依旧时常偷跑出去唱歌。偶然一天,一个制作人听到了她的嗓音,想为她制作单曲,运气好有可能成为小歌星。

沉莺激动地回家告诉哲哲,哲哲却认为她是遇见骗子,把沉莺锁在了家。

那一天,沉莺彻底错过了这个机会。

那一天后,沉莺再也不唱歌。

哲哲以为如往常一样哄哄就好了,沉莺只是面无波动地看着他,整日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很久后他才恍然意识到错误,喜欢从来不是占有,更不应该用爱的名义束缚她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