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比自己稍微矮一点的后脑勺,突然想到我们俩的个性,竟然使得局面两极反转,也是件难得的事情,我以为我不主动,程娜就不会主动找我,等到我恢复了状态,自然又会热情地扑上去对她讨好。
说不触动是难的,也许因为免疫力下降,抵抗力也下降,换做平时的我,还要再倔一阵子,能不能这么乖顺地任由她牵着都是个问题。
我们到社区诊所看病,医生给我钓了个瓶,开点之后吃的药,总共花费半个小时,可能是心理作用让我觉得好多了,思考能力逐渐回笼,我可以处理她生气的原因。
“真要来我家住?”
她瞪我:“什么时候变成你家了?”
“能住就叫家了嘛”悻悻。
去拿寄存行李的时候,程娜的白凉鞋的坡跟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她打量着这座城市,和我当初一样,看了一会,她总结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服务点之间都挺靠近的。看医生和上班、住处、火车站都不远,城市也不大,几个小时就能走完了,适合懒人。”
程娜和我都属于懒人一派。
我点头,不看这是谁选的地方。
她带的行李很少,就一个背包,看得出她很少出差,背包都是用的我的,我出差频率很高,所以会准备旅行背包,里面能装很多物资,结果被她拿来装了四五件衣服,轻飘飘的。
租房公寓一楼站着几个老太,专门守在小区垃圾站旁边等着看有没有人丢纸皮、玻璃瓶的,见到我带着程娜,而程娜是个生面孔,她们大老远地就吆喝:“美女,有不要的纸皮箱就喊我们上去帮你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