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姜荻猛掐一把大腿,回过神来。
下一刹,眼前高大的玉米杆就被一张蒲扇大的手拨开,探出一颗肥硕的头颅。
老约翰居高临下盯着姜荻,粗壮的脖子已然血管根根鼓起,眼球暴凸。他虽保有人类的躯壳,但狰狞扭曲的五官又让他似人非人。
薄云散去,一束鎏银似的月光照亮老约翰脸庞和手臂上的斑斑点点,是发青的紫红色。
姜荻头皮发麻,这是尸斑!
老约翰在昨天,甚至更早之前就死了。以奴隶的心脏为食,或许是他维持尸身不腐的方法,却被他们一行人的出现打破平衡。
那么……姜荻咽口唾沫,思忖道,那么老约翰,或者说邪神先一步盯上他俩也情有可原了。
他和顾延分明是把邪神的储备粮和储备军一起炸了!
砰!
姜荻一颗烧灼弹直逼老约翰的眼睛而去,接着一个鲤鱼打挺,噌地往后跑。
粉色的子弹荡起旋风似的烟雾,打入老约翰眼眶,击碎业已腐坏的晶体。
可老约翰熟视无睹,不过怒喝一声,那凹陷的眼窝底部便冒出汩汩黑烟,瞬间重塑那颗空洞的眼珠。
“艹!”
姜荻眼看造不成致命伤,扭头就跑。
咔嚓、咔嚓!斧头削铁如泥,玉米杆成片倒下,姜荻一阵心悸,顿时明白老约翰的目的。
就如同人类在深山遭遇棕熊尾随,熊不会上来就一击必杀,而会默默跟在猎物背后,将其驱赶,享受猎物被死亡阴云笼罩而惊慌失措,慢慢陷入绝望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