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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本子是人写的,我的命却是老天爷定的。

也不得不说老天爷眼神好,看人准,我这性子是应该当个反派。

但当就当吧,字字句句都给我框的明明白白,等我总算不折腾,歇着没劲儿斗。

它把北秋色送来我身边。

生着无辜犬眸,唇红齿白的少年郎,弯着眉眼对我笑着招手时,他夸我漂亮,其实毒蛇的信子也在那时候开始缓慢轻吐,不疾不徐的望着他走进设好的蛛网里。

他是第一个让我觉得不一样的人,后来的发展也更加说明我的想法,掠夺狩猎的心思也就越发坚定。

自然是当做猎物,毒蛇哪有心呢。

可惜幼犬也有爪牙,他是变数,也是利剑,划破的不仅是我熟悉的循环生活,而且有着反伤我的能力,幸则伤口不深,心尖留道印记而已。

他看似是北越的十三殿下,实则是和北柒烟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眼眸干净如清澈的湖,骨子里散发出的活力生机,于我而言是致命的吸引,我便不去深究他的来处。

幼犬认主便不会更改,北秋色说喜欢我便不会改变心意,当然后者真假无所谓,他打算走到我身边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没打算放他走。

除非,他死了。

我知道自己打下的江山终究会被万俟禹拿去,我仍然会恢复女儿身,成为西叶新国君,花三年时间大一统。

所以北越必然要亡国,北越的皇室全都得死,包括北秋色。能逃走的人,只有那两位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