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丫头只要能从丁斯辰,给她带来的伤害中走出来就成。
“对了二哥,我不想开公司了。”温娆朝他眨眨眼,笑眯眯的说,“我想跟着二哥。”
比起商场,她更喜欢的是混黑时那种感觉。
想干什么干什么,还可以拿枪玩,多好。
她是指望不了七筒能给她整一把枪来了。
虽然可以在黑市上卖,但要是不解除地下势力,她好像要抢也没什么用。
温年坐起身,挪到她身边,抬手在她脑袋上拍了拍,神情变得严肃,“你这丫头是不是疯了?跟着我?想都别想。”
“就你这细皮嫩肉的,轻轻碰一下就疼的不得了,你适合在家待着!反正家里有钱,二哥也有钱,养你几辈子都不成问题。”
“不想开公司就不开,除了干二哥这一行,其他随便你做什么,二哥都支持你。”
温娆摸了摸头,瘪瘪嘴,“二哥,其实我身手可好了。”
“等找个机会,我给你施展一下?”
温年睨了她一眼,被逗笑了也被气笑了,“身手好?你是指在去年外婆家抓鸡抓了两小时,还是指前几年在爷爷家跟发发打架,输了就哭。”
发发,温老爷子养的藏獒。
温娆跟它打架时候,发发才三个月,还没膝盖高。
温娆对他口中的发发没印象,但是这个抓鸡就不用问了。
她抚了抚额,对原身这种丢人的往事感到很嫌弃,“二哥,往事就不要再提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