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去公园玩了大半天,下午又去了一趟百货公司,给童珊珊买了一双黑色的皮鞋。

皮鞋的价格并不便宜,但童珊珊辛辛苦苦工作了四个月,觉得可以奖励自己一下。

皮鞋的样式比较简单,是现在流行的那种丁字皮鞋,质量很好,而且看上去很百搭,跟童珊珊穿的这套衣服也能搭配的上,连售货员都夸奖了一句。

“就买这个。”抱着新买的皮鞋,童珊珊坐着自行车高高兴兴回了家。

想想半年前她嫁过来的时候,那时候脚上只有一双旧棉鞋,衣服也都是破破烂烂的,补丁重补丁。

如果现在大树村的人看到她,大概都会认不出来了。

第二天,童珊珊又回到了接送齐小满上学放学的那种悠闲日子。

天气变凉了,穿裙子的人少了起来,不过还是有人会找童珊珊做款式新颖的外套和裤子什么的。

特别是她给齐小满做的裤子,裤脚处叠上去两层,然后用好看的扣子钉在折叠处做装饰物,看上去很俏皮很活泼。

等孩子长高了,可以松开裤脚,继续给孩子穿。

一开始,那些妈妈们还觉得这样的裤子有点奇怪,因为她们习惯把长一截的裤脚向内缝在里头。

但看久了之后,居然有好几个妈妈都仿照着做了裤子,齐小满的裤子一下子变成托儿所的流行衣着了。

因此,大家都知道童珊珊的想法多,也能把朴素的衣服做出一定的花样,这样穿出去并不会突兀,但却可以跟别人不一样。

但童珊珊最近想要休息一段时间,所以一直把活计往外推。

“那你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给我做外套啊?”邓芳同志追到了童珊珊的家里,追着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