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胡煜内心毫无触动,唯一有触动的是……
他想拿刀割开这些人的脖子。
但反社会人格者,也善伪装,尽管胡煜还小,但已然懂得伪装、藏匿自己。
不管内心多么渴望,他都忍了下来。
可忍久了,也有想发泄的时候。
这时候,他就会偷偷的杀死院长给他们观察的鸟或鱼。
可有一回这件事情被孤儿院的一位小朋友看去了,怕对方告密……胡煜制造了一场意外。
他掩饰的不错,没什么人发现。
随着渐渐长大,胡煜离开了孤儿院,也自由起来。
自由的好处,就是秘密可以更好的藏起来。
其实父亲和孤儿院两次,胡煜根本没什么体验感。
这两回情况,都属于意料之外。
头一回有体验感,是他搬离孤儿院一个月后。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有一双大眼睛,梳着马尾辫,笑起来有酒窝,对方暗恋他。
既然说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那么他就满足她。
算计好一切,抹消一切痕迹,胡煜拿到人生中的第一个标本。
因为体验感太好,让他迫不及待想进行第二次。
可是他知道这种事情,必须慎重慎重再慎重,否则警察们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他退求其次,把目光盯上一些动物身上。
比如说流浪猫、流浪狗,这些东西没主,大家叹息归叹息,但不会去探究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