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性子活泼好动,又不喜静,实非我良配。我起初像喜爱宠物一样照顾她,我喜欢她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压力巨大的我感到轻松快乐。静悄悄地,她在我的世界里生出了花,她对我笑时,花就开了。”
“可惜我一直都不知道花已经开了,直到有一天,另一个人说他爱她,要留下来永远陪她,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迟钝,原来我也想独占她。可我能给她什么呢,要她等我五年甚至更多,还是我也放弃出国留下来。出于责任,无论哪一个选择都是自私的,相反,出于爱,无论哪一个选择都是伟大的。那个为爱而留下的是我一生不愿舍弃的挚友,所以我想,让他一次又何妨,漫漫长路,我总会爱上别人。后来我只身去了美国,剩下的你就都知道了。”
“蠢!”陆凌岳斜眼瞟了瞟陆凌晓,愈发不屑了。
男人间所谓的“朋友妻不可欺”,所谓的“君子之道”,最令她等小女子不齿,爱情就算有顺序,也不该是表白的顺序,而应是相爱的顺序。哪有自动退出谦让他人的道理,而且,这是对独立女性情感自由的绝对蔑视,彻彻底底地忽略了爱情中另一主体自主选择的权利。不仅蠢,还蠢到不可理喻。
“我的确很蠢。” 陆凌晓倍感赞同。一段感情无声无息地开始,又无声无息地结束,听起来像笑话,这些年他倒像最不好笑的那一个。
“你回国是因为她?”
陆凌晓摇头,“我大一时曾和别人约定,将来要一起入职这家最好的公司,积攒足够的经验去创业,所以我回国不是因为她。”
“太蠢!”陆凌岳快气傻了,大四的小凌晓不敢给心上人立五年之约,怕耽误彼此,也怕失去朋友,可博士毕业的他居然会蠢到去遵守小屁孩时的承诺。“那人也履行了约定?”
陆凌晓点头。
她真是小看了君子间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力度。
“那和Allison分手是因为她吗?”
是也不是。他和Allison是旁人眼中天造地设的一对,契合得像是彼此生命拼图中缺失的一块,甚至连陆凌晓也觉得没人比Allison更适合他。陆凌晓尽职尽责去做一名合格的男朋友,他以为他爱她,也打算娶她。
直到有一天,Allison出了一道送分题,陆凌晓才发觉Allison无法阻碍他做决定。说得直白些,他不会为Allison停留,也会不眷恋Allison从生活中离去。说得残酷些,Allison在他生活里盘亘五年,到头来却无足轻重。陆凌晓自认不是薄情寡情之人,可他不爱她,也没能爱上她,这事儿既不公平又毫无道理。
回国后,陆凌晓和杜放偶尔喝喝酒,偶尔聊聊天,两个人像缔结契约般默契,对吕茶绝口不提。
陆凌晓不提,是怕杜放多想,也怕自己多想。他早就是个男人了,他太了解时隔多年再次见到刚入职的吕茶时,他有多强的生理反应。从视觉神经迸发到身体每一个角落,囊括每一根毛发,都在叫嚣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本能的占有,吵醒他沉睡的欲望。
他压抑,他克制,可这世上有些事儿,真的特别不公平又特别没道理。
陆凌晓与Allison分手的原因是陆凌晓从心里不爱Allison。而陆凌晓不爱Allison的原因是陆凌晓从骨子里爱吕茶。
所以,和Allison分手是因为她吗?
陆凌晓没有回答。
“这些年早干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