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时候出得国,大学毕业的时候?”
“嗯。”张放问程一炀,“土豆丝你喜欢吃辣点还是酸点,你说你刚从A市回来,是不是得辣点?”
“辣点。”他上前一步,“土豆丝我来炒吧。”
“你在A市待了多久?”
程一炀边炒菜边说,“其实也就大学四年,毕业后和朋友开了个摄影工作室,到处乱跑没待多久,不过工作室的地址是在A市。”
“高中的时候没有想到你真的会当摄影师。”
“那时候我也没有想那么远,嗐,说好听点是摄影师,说难听点是无业游民,我高中的时候还以为你会想去造飞机呢。”
“我还真想过。”张放说。
程一炀:“真想过啊?”
“开玩笑。”
程一炀:“……”
*
程一炀高中时是摄影社的,摄影社是个和学校宣传部门密不可分的社团,至少有三分之一社团活动内容和学校活动有关,其中一项就是负责拍摄学校社团的活动照片,所谓公器私用。
程一炀喜欢拍运动类的社团,画面有动有静,好看,航模社也好拍,动作幅度不大,抓拍比较容易又不失动感,社团活动场所又是在操场上,背景宽广,遇上天气好的时候,随便拍一张,蓝天白云绿草地,都青春洋溢,积极向上。
程一炀就是通过社团活动和张放认识的,不是很熟,毕业之后就断了联系,没想到张放和沈迎夏之前的红线架起了一座桥,他和张放的缘分也顺道牵了条道。
一见面就吃上了饭,还喝了点啤酒。
是长大成人的感觉。
程一炀偷偷打量着张放,以前没觉得,高中的时候沈迎夏和他八竿子打不着,想也没把他俩凑一起,但现在这么一看,莫名觉着还挺登对的。
“沈迎夏真的是,”程一炀指了指脑袋,“上回我问她你叫什么,我一听叫张放,就想起你了,说我们高中也有一个叫张放的,她才想起来大家是校友。”
张放微微怔愣,他没听沈迎夏提起过程一炀,问道:“什么时候?”
程一炀举杯和他碰了碰,“上次她生病的时候,她说你救了她一命。”
这话是程一炀乱说的。
张放不知道,但本能地有点怀疑这句话是否运用了修辞手法,“还好是周末,没有上班,帮得上忙。”
真会说话,程一炀心里赞许道。
而张放想起沈迎夏睁大着眼惊讶地说“诶,你是H市人啊”的画面,忍不住嘴角带了点笑,当时只觉得她有点夸张,以为她发现了,便顺着她的话说。
怎么真的是装出来的。
好好笑。
程一炀全然不知自己一不留神就把沈迎夏卖了,他正满心期待地看着张放夹了一筷子土豆丝放进嘴里。
“A市有吃这么辣吗?”张放猝不及防被辣到了,感觉自己脸都热了,瞬间灌了半杯啤酒下去。
程一炀顿时哈哈大笑,“我特意放辣了点,不是,我平时就吃这么辣,一不小心放多了。”
张放:“……”
他在厨房里闻到呛味的时候就应该有所察觉,张放觉得自己缺少了点程一炀的幽默细胞。
“整蛊”,这个词本身都透着一股复古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