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艰难与不易,也远远超出了沈玦事先的理解。

他是一本来自现代的书,对于古代的了解,全都出自理论,不过是纸上了了。跟随祝锦宸一路走来,却觉文明未开化时,天灾人祸,猛兽毒虫,苛政迷信,随便哪样都能叫人送命,没有权势傍身时,每一步都是怵目惊心。

他明明可以送祝锦宸一条更平坦的康庄大道。

思虑已定,他将《好公司,烂公司》、《莉莉安娜》与后来给祝锦宸看过的一干美食烹饪书籍,全数唤了出来,一字排开在祝锦宸的眼前。

祝锦宸正收拾东西,看到这些书,惊了一跳。

看这阵仗,与其说是要他读书,还更像要同他卖书。

觉出异样,他停下手上活计,凝眉正色:“小神仙,怎么了?”

空中字符亮起,依据每一本书的装帧成色,打上了高低不同的价签。这些书与《道德与法制》不同,大部分都是全彩双面打,外观也精心设计,颜值绝对够高,因此每一本都是价值连城,随便变卖哪一本,都能轻轻松松,获得万两以上白银。

——这里的书,你已经全部读完。

——所以从今天开始,它们都是属于你的东西了。要卖要租,都交由你自己决定。

——如果有需要用钱的地方,这些书想必可以帮上你的忙。

仙家没事吧……强按头要他读书的文曲星,现在居然在叫他卖书?

事出反常必有妖,祝锦宸立即认真琢磨反思,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地道的事儿,叫仙家怀疑了,所以要考验考验他?

但怎么想,答案都是没有哇。最近虽然做了不少小生意,但全都是良心买卖,绝对童叟无欺。

不管了,遇事不决表忠心。祝锦宸立马指天发誓:“别,不用,我爱看书,我不赚这个钱。要再动一次拿书换钱的念头,我就天打雷劈,永远拿不回明霞坊。”

誓是发得够毒的了,确实比较可信。但声音不理会他,一意要将自己的话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