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约翰没好气地说,“这是个没意思的玩笑吗?我看起来像是某某某大人吗?”
“您像极了,”精灵说,声音像揉了沙子,“现在更像了。”
然后她抽出匕首,向他攻来。
约翰心头一跳,侧身躲开,毫不犹豫打算直接逃跑。然而这个比赫莫斯看起来还疯的精灵显然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转身又来一踢。约翰拿手臂挡住,不得不开始反击。几个来回后他捉住了精灵的手腕,两人僵持不动。
“你他妈有病没处发?”他虚张声势。这个精灵有点厉害,他不确定他能全身而退。再说他刚从一头认识帕雷萨的龙那儿跑出来,真的不想再来应付一个认识帕雷萨的精灵了。
“您的身手进步了,”精灵说,“是这些年独自生活磨砺出来的吗?——哦对了,您是怎么活这么久的,被吸血鬼咬了吗?”
“你认错人了,女士,”约翰阴沉地说,“我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今年二十出头。”
精灵莞尔一笑,提膝一击。约翰反应灵活,勉强没让局势反转。他打架大概是受过专业指导,全身肌肉都记得怎样反击和制服敌人——但是,他似乎没被教过怎么制服精灵。
试探了一会儿后,精灵大概是觉得足够了。她接下来攻击力道之大让约翰发现原来她之前都在划水。同时他意识到他会输,和精灵不应该这么打——
她的力量超出他太多了。
他被这只精灵反抓着手腕,摁在墙上,匕首贴着他的脖子。
“我的房间就在附近,那里现在正好没人。请您和我去叙叙旧吧,帕雷萨大人?”
约翰:我有一句草泥马不知当讲不当讲。
第17章 瓦露缇娜·普尔基涅
平心而论,精灵是个美人。她皮肤白皙细腻,眼眸明亮动人,圆润的唇瓣鲜红柔软。而且她与众不同,有一双向后伸展尖耳朵和一头深绿的秀发,让她在人类中更显得卓尔不群,诱人靠近。很多人——不论男女——都是乐意和这样一位美人认识一下,把它当成一次值得夸耀的艳遇。
但如果这个美人邀请你去她房间的方式是拿匕首抵着你的动脉,而且在到门口时粗鲁地把你推进去让你摔在地上——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约翰狼狈地摔在地上,发现地板上还铺了一张破地毯,上面有一些不祥的深褐色污渍,绣的花纹是一些奇怪的字母——就是那种画在魔像额头上,约翰能读出来音节的字母。他翻了个身坐在地毯上,仰头看着向他走过来的精灵。她步履生风,像一把出鞘的刀。
“我现在可以说话了吧?”他问。刚才精灵威胁他如果敢出声就割断他的声带。
“您已经说了,还问什么?”精灵说,把手中的匕首收回腰间。她抓着约翰的领子把约翰揪起来。
“您活着!您竟然还活着?!您当初果然是假死!您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声音激动,面颊绯红。这让她看起来比刚刚有了更多人情味。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小姐!”约翰抓着精灵的手腕大声说。然后他想起来赫莫斯的前车之鉴,觉得自己应该换个应对策略。于是他告诉她:“事实上,我失忆了,最远的记忆只到去年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