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戴强帮她谈判去了,林朝颜本来对能拿到千万片酬还是抱相当怀疑态度的,这个价位在当时属于超一档,只有部分港台巨星像刘德华、成龙才有。

没想到一周以后,戴强打电话过来,告诉林朝颜谈判完成。

“戴主任,价格是多少?”林朝颜直接问道,她和戴强从不转弯抹角,大家都是熟人,没必要装作不重视钱的样子。

电话里传来了喜气洋洋的声音,“小林, 1200万!”

1200万!

后面戴强还有一些诸如合同期限为3年,每年至少参加对方2次商业活动…不过林朝颜已经听不进去了。

拍个广告能赚1200万!

这比拍电影电视赚多了!

而且也容易多了,她拍《射雕》片酬是零,分红大概能分个两千万,但那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啊!

怪不得说明星不靠片酬靠商业代言,现在林朝颜进过亲身理解,深深感受到了走红带来的商业价值。

戴强把合同细节简要一说,然后提出了一个建议,就是让林朝颜在无锡注册一个影视公司,然后林朝颜以劳务的方式和对方合作。

这样的好处是可以避税,根据戴强的计算,这样税负只有7%!

也就是除去交税外,她还有1116万的纯收入!

不过林朝颜并不想把这些钱全部揽为己有,这事戴强出了很大的力,自己也说了要好好感谢他。

林朝颜道:“戴主任,注册公司的事您帮我处理下,处理完了,你拿走20%,算你的酬劳,其他的打到我的账户。”

对面的手机沉默了,显然戴强被林朝颜的大方震住了,良久,戴强才道:“小林,我想过来和你谈一下。”

……

戴强很快赶了过来,他先把合同文本交给林朝颜,林朝颜在上面签了字,以后再到对方公司盖章就算完成了所有的程序。

不过这绝不是戴强过来的原因,合同邮寄即可,根本用不着他亲自送来。

戴强和林朝颜很熟,说话也很直接,他道:“小林,你现在广告方面的业务怎么处理?”

林朝颜苦笑道:“哪怎么处理?(我)基本上不管,这个广告还是夏经理主动找我的。”

戴强道:“小林,这样可不行,这样太浪费了你的商业价值。”

林朝颜这个时候其实已经知道戴强来的目的是什么,她道:“没办法,经纪人不好找,想要找个像您这种有能力又让人放心的太难了。”

林朝颜其实已经表明了态度,戴强笑了起来,“小林,如果你不反对,我希望可以继续做你的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