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他们第一次觉得:他们那无所不能、刀枪不入、坚不可摧的景爷,不是人人口中的神,其实也仅仅只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会伤,会痛。
霍寒景从车上下来,眸光只是扫了眼观赏台被白布掩住的尸体,便急切挪开了。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裂了好几道沁出血迹口子的嘴唇,声音喑哑地问道:“她,一定不是时念卿,对不对?!”
“嗯!”
徐则和陆宸都重重点头。
李傲然见到霍寒景等人走过来,连忙上前,想要阻止:“阁下,这是污秽,您,还是避一避吧,但凡有任何的消息,我会跟秘书长大人勾通……”
霍寒景却好似没有听见李傲然的话,执意走至尸体旁,并且示意站在旁边的警察,把白布掀开。
那小警察瞧见霍寒景的动作,吓了一跳,他本能转眸看向李傲然。
李傲然点头的时候,他这才蹲身把白布掀开。
腐烂得触目惊心的尸体,毫无遮掩暴露在空气的当下,在场的人都恶心地扭过头。现场的空气,本就弥漫着一股腐坏的恶臭,在掀开白布的刹那,令人作呕的味道,更浓更重了。
连陆宸几人,都屏住呼吸,深拧眉头。
顾南笙看着那具被湖里的鱼,啃咬得面无全非的发胀尸体,浑然看不出本来面目。
他的目光,落在她穿着上,下一秒,他重重呼出一口放松的大气。
抬起眼眸,他看向李傲然,眼底泛起丝丝笑意:“李警长,她不是我的朋友。小卿,从小都喜欢穿裙子,所以整个夏天,不是特殊情况,她从来不会穿裤子。”
这,还仅仅只是建立在五年前的基础上。
在美国监狱服役之时,时念卿为了减刑,拼了命做工。她的双脚,会被套上铁链,防止她逃跑。
时间长了,她的脚踝,被坚硬的铁环,磨破皮,血流不止,如此反反复复,后来留了很厚重、很狰狞的疤。
虽然出狱后,去美容医院,做过美容,但仍然留有清晰的痕迹。
自那以后,她便更加喜欢长款的裙子。
越长越好。
就连冬天,她都喜欢买那种能遮住脚踝的裙子。
在场的人,听顾南笙那样讲,除了霍寒景,认识时念卿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李傲然回复顾南笙:“抱歉顾先生,尸体浸泡的时间太长,已经无法根据容貌辨别其身份,而且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是打捞尸体的时候,顺便捞起来了一部手机,我备案之后,换上那部手机内的电话卡,看见了你和苏媚小姐的号码,以为她就是你们一直寻找的朋友,所以还没来得及确定真实身份,就冒失打电话通知你过来,实在唐突了。”
说着,李傲然吩咐助理:“抬走,然后让法医采集dna样本,然后回局里看看最近有没有失踪报警的案子……”
“既然不是时念卿,那么我们要不要去附近的省份,去找找?!”陆宸提议,“其实,不能只查公共交通工具。那些私人的,我们也应该查查。”
毕竟,时念卿真想无声无息离开帝城,且不被他们发现的话,顺手招辆私家车,只要给足司机足够的费用,搭个顺风车,就能离开帝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