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深深看了眼房遗玉,叹了口气道:“弟妹这般待朕,这般待我大唐,朕却是不知该说何是好。你这心意,朕领情了,可你哪曾听过皇帝经商?此纸一旦面世,定会引起轰动,这般低廉的价格,可于瞬间击溃各类纸张,令其作坊黄摊。”
“朕若是亲自来做,还不被其骂死?故而此事,你自己看着办吧!朕就不参与了!”
唐太宗说着,眯眼笑起。
唐太宗这话着实令房遗玉怔了半晌,没理解唐太宗的用意,又或是说不敢相信她的耳朵。
唐太宗面上的意思她倒是听明白了,先前房遗玉确是因存着后世思想,认为造纸技术利于百姓功在千秋,故而若掌握在私人手里,只会沦为赚钱工具,赠予大唐才是解决之道。
然而她却忽视了古代的礼法,儒家准则,正如唐太宗所说那般,他若亲自造纸贩卖,无疑是在说皇家敛财,授人话柄。
虽说大唐并无轻商一说,可轻商的思想却是深入人心,若唐太宗经商卖纸,虽说是在造福万民,却难免遭人诟病。
如今唐太宗已然收到房遗玉的心意,其他的都已无所谓,重要的是唐太宗最后一句:“你自己看着办吧!朕就不参与了!”
此话不得不令房遗玉重视,因唐太宗的话中,隐有命她处理此事的意思。
大唐律法规定:“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
在唐朝的律法之中,对于官员经商或是官员家眷经商,给予了严厉且合理的惩治,此举对大唐政治的安定起到了较为有力的保护,亦是促进了大唐的经济繁荣。
当然,于封建王朝,任何律令都难被执行,贵族官僚大有暗地经商之人,只是此事无法摆到台面罢了。
唐太宗身为一国之君,竟让房遗玉经商,着实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以至于房遗玉久久不敢相信。
房遗玉并没想错,其实唐太宗也知这做法欠妥,可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原因如下。
其一,唐太宗身为一国之君,要脸,此事绝不能干。
其二,正如房遗玉所言,推广这种低廉纸张,功在千秋,利于万民,还不得不干!
其三,此事所衍生的利益巨大,唐太宗从未和商人打过交道,不知谁能担此重任,他也不放心将此事交与一个不熟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