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深没多说,把她送出小区,分别时嘱咐她到家之后发条信息。
一周后,姜秀梅故意杀人案一审在市一中院开庭。
“本院认为,被告人姜秀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的内容有意见吗?”审判长问。
“有意见,我没有杀人,杀死赵凯的是刘颖。”姜秀梅说,声音小却很坚定。
“公诉人将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检察官说道。
控方第一个证人是刘颖,刘颖在法庭上又把案发经过讲了一遍,和警方讯问笔录、那天与白淅见面时讲的所差无几。
“辩护人,你有问题要问证人吗?”
“有,审判长。”白淅朝向刘颖发问,“你是从什么角度看到被告人杀害被害人的动作,正面、侧面还是背面?”
“背面。”
“既然是背面,那么被告人的身体是否挡住了她的手部动作和被害人的动作?”
刘颖愣了愣,犹豫一会儿。
“证人,请回答我的问题,是还是否。”
“是。”
“证人,你知道被告人伤口的位置在哪里吗?”
“在后背。”
“可以在自己的身上指出来吗?”
刘颖转过身指了几处位置。
“很准确。请问被害人倒下后,你害怕吗?”
“害怕。”
“你是否近距离仔细观察过被害人?”
“我只在远处看了看。”